中兴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7 19:51: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兴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根据《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张教【2015】5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原则,有利于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考核对象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

2.金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聘请并由镇财政统发工资的代课教师。

三、考核办法

1.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镇教管办、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组  长(1人):校长

副组长(3人):副校长

组  员(4人):校办主任  教务主任  德育主任  总务主任  

下设工作小组:

(1)中层考核工作小组:校长、副校长、校办主任等。

(2)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德育副校长、安全副校长、德育处正副主任。

(3)教学考核工作小组:教学副校长、安全副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

(4)成果考核工作小组:校办主任。

(5)教师平时考核工作小组:校办主任、德育处教务处相关主任。

   (6)安全考核工作小组:安全副校长、总务处正副主任。

各工作小组考核后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2. 绩效考核要做到三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3. 绩效考核一般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其中基础性绩效考核按月进行,班主任工作考核,按月和按学期考核。

4.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教育局申诉。凡出现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扣发或不发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关于绩效的考核

考核对象分类:正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中层干部),一线教师,班主任、配班老师,教辅人员,后勤人员,代课教师。

考核类型: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

考核方式:常规考核,专项考核。

考核程序:个人自评,办公室、学科组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考核信息来源:日常信息采集(包括平时的行政观察记录、各种活动的总结分析、各种检查统计资料等),专题问卷调查与访谈记录,上级的检查通报,家长及社会反映。

考核内容、细则及办法:

(一)正副校长考核

单位正、副职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本部分由单位考核发放,(达到规定工作量,无病事假的,全额发放),提高部分由局考核后统筹发放。校级领导累计总额不得突破规定增发比例。

(二)支教老师考核

支教教师的绩效考核相关数据由用人单位提供,由人事所在单位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其担任中层、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涉及的相关津贴由用人单位考核发放。

(三)中层干部考核            

附件一《中兴小学中层干部工作质量考核细则》

(四)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附件二《中兴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标准》

(五)教师师德考核

附件三《中兴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六)教师工作量考核          

附件四《中兴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方案》

(七)一线教师考核            

附件五、六、七《中兴小学教师工作质量“月考核”细则》、《中兴小学教师工作质量“学期专项考核”细则》、《中兴小学术科教师工作质量考核细则》

(八)班主任(配班老师)考核   班主任要全程、全方位关心全体学生(包括双休日,寒暑假),要履行相应职责,在实施绩效工资后班主任不再另计入工作量或相应减少工作量,班队活动课折算1个课时。

附件八《中兴小学班主任、配班老师工作质量绩效考核方案》

(九)教育教学成果考核

附件九《中兴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十)出勤考核

附件十《中兴小学教职工请假的考核规定》

(十一)代课教师考核

附件十一《中兴小学代课教师工资报酬考核方案(试行)》

(十二)安全工作考核

附件十二《中兴小学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班级)》

(十三)年度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

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两个学期分段考核后,合并计算发放。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同类型人员平均总额的60%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助全额发放。

 

终审:shajing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